新疆科技学院
一、学院基本情况
新疆科技学院始建于2002年,前身为新疆财经大学商务学院,2004年批准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,2016年迁址库尔勒 市办学,2019年12月教育部批准转设为新疆科技学院。建成覆盖工学、医学、管理学、经济学、教育学、文学、法学等学科门类、本科专业25个左右的多科性、 综合性、应用型本科大学。
二、2021年新疆科技学院专升本招生计划
三、培养方式
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(以下简称专升本)被录取的 考生统一转入普通本科三年级,单独编班,按学院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以及全日制本科教学要求组织教学,日常教学管理与 学生管理工作由培养系部负责。
四、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
(一)招生对象
1.具有新疆(含兵团)高校正式学籍的2021年普通高职(专科)应届毕业生,不含定向生;
2.获得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职(专科)学历,具有新疆(含兵团)户籍的退役士兵。
(二)报考条件
1.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及其他法律法规;
2.思想政治素质良好,高职(专科)学习期间考试无作弊行为,无处分记录;
3.高职(专科)在读期间的所有课程合格;
4.2021年8月底前可取得高职(专科)毕业证书;
5.身体健康,符合招生专业体检要求。
五、投档录取
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设定总成绩最低录取分数线。根据“成 绩优先、遵循志愿”原则,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录取。对学 院未完成计划实行公开征集志愿。
六、学费标准
按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执行:
市场营销、会计学、旅游管理:3200元/生/学年
电子商务:3500元/生/学年
七、学籍管理
(一)被录取的专升本考生凭录取通知书、准考证和普通 高职(专科)毕业证书原件按规定时间报到注册。
(二)经正式录取的普通专升本考生,编入我院相应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。
(三)学院在学生入校报到后3个月内,按照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复查,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,取得学籍;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;
(四)专升本学生进入我院学习后,不得转专业。
八、毕业证书颁发与学位授予
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,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,成绩合格,达到毕业要求的,准予毕业,学院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。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须标注“在本校专科起点 xx专业本科学习”。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,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士学位证书。
九、联系方式
新疆科技学院专升本招生录取地址及联系方式:咨询联系方式:
新疆科技学院教务处联系电话::0996-8663112 ,联系人:贾玲
新疆科技学院学工部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联系电话:0996-8663107, 联系人:鲁冰
联系地址: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河路360号新疆科技学院(邮编:841000 )
学院网址:http://www.xjust.edu.cn
邮箱:zhaosheng@xjust.edu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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